公告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公文发布
公告公示
  • 发文文号:
  • 发布机构:
  • 负责科室:
  • 成文日期:
关于公布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开展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禹  发布时间:2026-07-08  浏览次数:

根据《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温瓯教发〔2026〕96号)有关要求和瓯海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安排,现将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679日(星期)上午9:00-11:30

2.地点:温州市瓯海区第二外国语学校A110合班教室,从西大门入校

复审对象

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具体见附件1

三、送审材料

1.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温瓯教发〔2026〕96号公告附件2

2.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3.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复印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以师范类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毕业证书上专业没有备注(师范)的,需要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复印在A4纸上);

6.网络报名同底彩色一寸照片1张

7.社保查询截图支付宝(浙里办)-社保-社保查询截图1份,且现场需要打开核验

8.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报名资格条件的教育教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见温瓯教发〔2026〕96号公告附件1相关条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提供)见温瓯教发〔2026〕96号公告附件3);

9.瓯海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

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签署委托书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按规定提供委托人的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则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技能测试、试课。

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遇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试课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中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资格复审对象)。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经门卫核验后有序进入校园,先签到,再将资格复审材料提交审核。

2.已入围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若无法取得当地学校与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的或明知当时报名平台填报有误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请于7月8日下午5点前及时告知瓯海区教育局,以便做好有关递补工作。对故意隐瞒身份或谎报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其责任。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如果出现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在公告各岗位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符合递补条件的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入围资格复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同分的均按温瓯教政〔202696号公告执行。

温馨提示:体育技能测试暂定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地点:瓯海区外国语集团学校上河乡校区;试课考核暂定于2026716日(星期)在温州市瓯海区第二外国语学校举行,具体另行通知,请继续关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78

 

附件1: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附件2:其他相关材料下载.rar



分享到

版权所有: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主办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咨询建议

浙ICP备05082032号-2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16号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8.0 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