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丰富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微课程(网络课程)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整合,展示优秀教师课堂教学艺术,提供学生优质网络学习资源,解决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重难问题,积极探索“微课程”有效应用模式,经研究,决定开展瓯海区第十二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微课程(网络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本次评选采用团队形式进行,每个团队最多由3位教师组成。
二、作品要求
(一) 基础教育(含中职公共基础课程)
指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建设与主要教材版本配套的学科学习中的重难点知识,以微视频为主要形式、具有相对完整知识结构开发的微型课程资源。课程设计合理、资源内容科学、作品材料规范。课程内容可按学习主题、单元模块等灵活设计,每门微课程应涵盖某个学科整个学段中的一个学习主题或单元模块的重难点知识。除学科教学以外,可开发满足学生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素养提升等需要的微课程。重点推荐爱国主义教育(红色研学)、法制教育、中华传统文化、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经典阅读、心理健康专题类资源。
(二) 中职专业课
建设符合中职学生掌握专业核心知识和培养专业核心能力的微课程,破解学习难点,指导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效率。也可针对行业企业前沿技术、技能训练、工艺改进、就业创业素养培养等主题开发微课程。
(三)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中的基础文化和专业课程参照以上各学段要求进行,也可开发针对个别特殊对象和随班就读对象需求而特别设计的课程。
(四)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作品适用于教师教研培训,源于幼儿真实生活,源于本园课程实践,捕捉幼儿感兴趣的学习内容,生成活动内容,助推幼儿探究,在探究实践中关注幼儿的深度学习与教师专业成长。真实反映幼儿的需要和能力提升,能帮助幼儿学会学习与生活,解决儿童生活中的真问题,具有理论支撑和实践基础,充分体现课程的现实性、行动性和生成性,关注儿童在学习中的主动性与坚持性。微课程结构完整,脉络清晰,能直观生动地展示儿童在活动中的行为发展过程及教师的观察、识别、回应过程。
作品必须体现正确的教育观念,符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以儿童发展为本,体现出对儿童的关注和尊重,力求真实自然,体现出常态性和可操作性。
三、技术要求
(一) 作品拍摄要求针对不同的主题,运用恰当的信息技术及媒体技术支持,可以采用多种录制形式,比如录音录像设备(手机/平板/DV等)+支架+纸笔/手写板,录屏软件+课件(PPT /Flash 等)+手写板,电子白板等。鼓励参赛者在形式、内容、技术等方面进行创新,多使用最新的现代教育技术。场景布局合理美观,画面声音清晰,无质量缺陷,讲解使用规范学术用语,表述清楚、逻辑性强。
(二) 每个作品包含3-10个视频,单个视频时长2-5分钟(其中学前教育每个作品只包含1个视频,时长8-15分钟)。每个作品均可报1-3名作者,作者包括视频中的实际授课人、参与材料整理编辑以及制作技术支持人员等,且每名实际授课人至少要参与三分之一以上内容的实际授课。作品可根据需要附带微教案、微练习、学习任务单、思维导图等附件材料。片头时长不超过5秒,要出现作者、单位、年级、学科、教材版本、册数章节、作品名称、集数和总集数等信息。视频采用MP4格式,H.264编码方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16:9),帧率不低于25fps。单个视频不超过200MB(学前教育类单个视频不超过800M)。所有文件(包括文档word或pdf)需逐个上传,切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三) 原则不出现授课者本人脸部画面,学前教育、综合实践教育、体育及其它确需出现的课程除外。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它资源,需在视频中适当位置注明出处及来源,且无版权争议,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作者须承担法律责任。
四、作品报送
请参评教师于2024年9月10日—9月25日通过瓯海智慧教育云平台(yun.ohedu.net)进行申报:登陆智慧教育云平台中的评比报送系统——瓯海区第十二届中小学(幼儿园)微课程评比上报,账号为手机长号,若密码丢失可短信寻回。
微课程上传到慧课网,链接地址获取:点击慧课网首页,选择专家,点搜索,搜索自己的微课程,复制链接。链接地址举例:(https://zk.ohedu.cn/album.html#/album/...)
联系人:张淑嫦;联系电话:698370。
五、其它事项
版权: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因此引起的版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并取消其参赛资格。作者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
附件:
1.温瓯教装勤〔2024〕232号 附件1:“智慧教育云平台”微课程上传办法.doc
2.温瓯教装勤〔2024〕232号 附件2:瓯海区第十二届中小学优秀微课程评比申报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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