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教民〔2024〕285号
瓯海区潘桥乐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地址、变更名称的相关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第十二条“民办学校涉及办学许可证、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上事项变更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等规定,经研究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地址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邮电路69号潘桥邮政综合楼二楼变更为瓯海区梧田街道东方南路50号温州国家大学科技园 3 号楼一楼第二间店铺。
二、同意你司名称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乐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变更为温州市瓯海区梧田乐图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三、变更后,你司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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