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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瓯海区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培训班试用期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吴剑花  发布时间:2025-05-22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大新教师培养力度,努力提升新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切实做好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班第一年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培训班试用期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515日至2025628日。

二、考核对象

瓯海区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班学员。

三、考核内容

中小学新教师

考核内容包括课堂实践考核、理论考核、基本功考核、成长档案袋考核、平常学习表现、师德和工作表现考察。具体程序为:

1.课堂实践考核。各学科研训员各自分组组织进行课堂教学考核。

2.理论考核。考核内容以培训期间学习的教育教学理论进行实践运用,形式为撰写一篇教育叙事参加评选,字数1500字以上。

3.基本功考核。(1)“三字一画”考核,现场指定考核内容,时间为60分钟。(2)“微课+课件”制作考核,考核对象选择本学年任教学科的教学内容分别制作一个微课和一个课件。

4.成长档案袋考核。按照规定完成研修成长记录册及个人成长档案袋,分组现场观摩及考核。

5.平常学习表现。通过集中培训期间的出勤率、平常学习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

6.师德和工作表现考察。新教师填写瓯海区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结业鉴定表(附件1),由学校组织做好对新教师试用期间的师德和工作表现进行考察鉴定。具体流程:组织新教师述职、民主测评。交流教师的考核由交流所在学校组织进行。

幼儿园新教师

考核内容包括实践考核、素养答辩考核、成长档案袋考核、平常学习表现、师德和工作表现考察。具体程序为:

1.实践考核。提早一天抽取上课课题,进行课堂教学考核。

2.素养答辩。现场抽取答辩课题,准备时间3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3.成长档案袋考核。完成个人成长记录册(样本模板)并附上能佐证个人一年成长的园、区级荣誉类档案(双面纸质材料供评委评分)。

4.平常学习表现。通过集中培训期间的出勤率、日常学习表现进行考核。

5.师德和工作表现考察。新教师填写瓯海区新教师见习期培训结业鉴定表(附件2),由幼儿园组织做好对新教师见习期间的师德和工作表现进行考察鉴定。具体流程:组织新教师述职、民主测评。交流教师的考核由交流所在幼儿园组织进行。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在6月10日前将瓯海区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结业鉴定表(附件1、附件2)、民主测评表(附件3)盖章分别上交瓯海区教育研究院教师教育研究室(311办公室)吴剑花老师和学前教育研究室(306办公室)林胜绿老师。联系电话:88581267  88591102。

四、考核办法

计分办法

中小学新教师:理论考核、基本功考核、课堂实践考核、成长档案袋考核、平常学习表现由瓯海区教育研究院统一组织。考核成绩按照课堂实践考核50%、理论考核10%、基本功考核20%、成长档案袋10%、平常学习表现10%的比例计入总分。

幼儿园新教师:实践考核、素养答辩考核、成长档案袋考核、日常学习表现由瓯海区教育研究院统一组织。考核成绩按照实践考核50%、素养答辩考核10%、成长档案袋20%、日常学习表现20%的比例计入总分。

新教师试用期的师德和工作表现考察由所在学校、幼儿园负责组织,交流教师由交流所在学校组织。结果报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25%。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

2.学校民主测评满意度得分在80分以下;

3.集中培训缺勤四分之一;

4.经查实,存在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行为的教师。

五、奖惩措施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新苗评比中予以倾斜。

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考核的新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不能转正定级。

六、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新教师见习期培训考核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考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区教育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研究院,具体负责考核和评选的日常工作。

 

附件:1.瓯海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结业鉴定表

2.瓯海区学前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结业鉴定表

3.瓯海区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结业考核民主测评表

4.瓯海区2024级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培训班试用期结业考核学员名单

 附件.zip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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