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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2025年面向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组织体检的通知
作者:林权坤  发布时间:2026-04-20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2025面向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组织体检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26年4月29日(周)上午对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系统2025年面向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入围考生统一组织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入围体检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单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背面贴上双面胶),于4月29日上午7:00到达瓯海区教育局(娄桥街道古岸381号)1楼会议室集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若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人,费用由考生自理(到时统一缴纳,可通过手机支付)。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现场如需加检或复检项目,费用另行支付。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避免熬夜、饮酒及剧烈运动,保持良好状态。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请勿穿着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检查结果;女性受检者请勿穿着连裤袜。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暂不进行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另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提前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医疗证明,申请暂缓进行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完成所有项目检查,不得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聘用资格。

八、体检医生可根据考生身体实际情况,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九、对视力、听力、血压、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等项目检查结果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可当场申请复检当场签字确认

十、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体检结束后,请立即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十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瓯海区教育局人事科(317办公室)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仅可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本次体检的考生,须在4月21日(周二)下班前,向瓯海区教育局提交缓检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同意后,可暂不参加本次体检,后续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77-88514139

十三、体检过程中若出现舞弊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0

瓯海区教育系统2025年面向高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025年11月批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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