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瓯海区教育局2019学年第二学期3月份工作计划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项目 |
牵头科室 |
1 |
第一周 (3月2日-8日) |
1. 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学相关工作; 2. 2020年教师核编工作; 3.2018学年学校教师考核工作意见反馈; 4.继续开展“名师大讲堂”直播工作,指导学校按“一校一策”实施好线上学习; 5.启动区职业中专集团学校金盾校区的搬迁至原“温州体育运动学校”的相关工作; 6.持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中小学做好返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7.研究2020年公办幼儿园覆盖面提升(达到50%)实施计划; 8.召开学前教育互动发展联盟工作会议; 9.明查暗访,严禁培训机构在开学前开展线下培训; 10.校园防疫物资存放安全专项检查; 11.指导初中学校做好中考数据采集前期准备工作; 12.做好引进人才联系、政审、洽谈工作; 13.配合做好2019年教育重大续建项目的推进工作; 14.统计教师配偶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赴鄂医疗队员上报市教育工会; 15.青年教师校外公寓分配工作; 16.开展2020年瓯海区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比; 17.做好2019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监测质量分析会(互联网+); 18.做好集体备课指导工作(蹲点联系); 19.部署并启动2020年幼儿园扩容、标准化学校创建等民生项目计划。 |
全局 组织人事科 组织人事科 义务教育科、教育研究院 义务教育科
义务教育科
学前教育科 学前教育科 民办教育科 校园安全科 教育考试 教育人才交流 基建中心 教育工会
教育工会 教育研究院 教育研究院
教育研究院 计划财务科 |
2 |
第二周 (3月9日-15日) |
1.继续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及复学工作; 2.制定教师区管校聘与交流工作文件,学校报送年度交流对象; 3.研究区域校网优化和施教区调整相关事宜; 4.启动温州市学前教育先进区创建和2019年省补短提升项目平台申报工作; 5.做好学前教育与浙师大杭幼师校地合作项目线上交流活动; 6.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开学前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 7.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申报统计和高职理论考试报名确认前期准备工作; 8.做好校内教师公寓家具和空调采购工作; 9.协调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的配送服务工作; 10.启动区教工活动方案评比; 11.研究讨论决定“2019学年学校发展性评价暨办学绩效考核办法”; 12.继续做好“名师大讲堂”直播工作; 13.市初中科学毕业生学业考试复习研讨会(网络形式); 14.四年级学业质量监测结果反馈(网络形式); 15.帮扶民办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复学困难工作; 16.做好2020年度基建修缮、设施设备项目计划的下达工作。 |
全局 组织人事科 义务教育科 学前教育科
学前教育科 校园安全科 教育考试
教育装备 教育装备 教育工会 教育督导
教育研究院 教育研究院 教育研究院 民办教育科 计划财务科 |
3 |
第三周 (3月16日-22日) |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相关工作; 2.组织召开校园长工作(暨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视频会议; 3.推荐上报学校优秀德育微课、组织全区团员参与线上团课学习和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 4.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措施; 5.全区中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设备检查和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网络视频会议; 6.学校党建规范化建设调研; 7.完成中小学校服采购开标工作; 8.做好2020年幼儿园建设工程相关工作; 9.确定2020年瓯海区教育基建修缮及校园提升工程计划,召开基建工作会议(视频); 10.下拨学校工会经费; 11.2020年“以学生为中心”学校改进课题群申报; 12.筹备初中九年级第二次模拟考试工作; 13.完成全区幼儿园报备员工龄认定审核上报工作; 14.指导中小学做好复学始业教育的前期工作; 15.做好2020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方案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16.援疆支教和国际交流相关工作。 |
全局 局办公室
义务教育科
学前教育科
教育考试
教育综合服务 教育装备 基建中心 基建中心
教育工会 中心专班 教育研究院 组织人事科 义务教育科 计划财务科
教育人才交流 |
4 |
第四周 (3月23日-29日) |
1. 开展初中学校初三备考工作随机抽查工作(至中考前); 2. 研制《2020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学校上报事业发展计划; 3. 幼儿园课程改革和民办幼儿园开学暨规范办园视导; 4. 修订《瓯海区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治提升行动计划》; 5. 2020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工作(发文,前期工作、人员培训); 6. 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7. 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会议; 8. 全区教育系统党建亮点品牌创建实施方案申报工作; 9.做好2020年教育装备经费指标下达工作,指导规范学校(幼儿园)采购工作; 10.开展区学生实践学校的建设工作; 11.办理退休教师一次性房补; 12.专职督学开学专项督查; 13.组织区级校本研修精品项目评比; 14.校(园)长学习《教育艺术-随想录》一书专题读书会(每季悦享会); 15.做好省教师培训平台管理工作。 |
义务教育科 义务教育科
学前教育科 民办教育科 体卫艺科
校园安全科 教育考试 教育综合服务 教育装备
教育装备 教育工会 教育督导 教育研究院 教育研究院
教育研究院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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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日, 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 3月12日中国植树节,3月22日世界水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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