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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影视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陈适  发布时间:2016-02-15  浏览次数: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影视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影视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58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各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活动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教积极参与,按活动方案要求做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请参与活动的学校和教师团队进行申报与遴选,并将资源申报表(见附件)和参评资源(刻录光盘,一式2份)汇总后于201641日前送到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技术部黄菊敏老师,电话88582028,申报表电子稿通过局OA系统上报,经市电教馆遴选后统一报省中心。

(二)参评资源(与光盘内容相同)请于45日前上传到浙江教育网络电视(www.zjedu.tv)网站、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和瓯海教育影院(zk.ohedu.net)相关栏目进行播出,供广大师生交流学习。

三、其它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源制作费补助总额为40万元(省专项)。对发文公布录用的全部资源,按每分钟400元标准补助。补助经费支付到资源申报负责人,由负责人统筹分配使用。

2.其它技术要求与说明见附件

 

附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影视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6215

 

 

 

 

 

 

 

 

 

 

 

 

 

 

 

附件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文件

                              

浙教技中心〔201580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

中小学校园影视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各高等院校:

为充分发挥校园影视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加快浙江省中小学优质影视资源建设和中小学校园电视台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影视资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省内各级教育技术中心、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单位和教师团队。

二、活动时间

201510月—201612月。

三、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201510月—20164月)。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及教师团队进行申报与遴选,汇总申报材料后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各高等院校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2.专家评审(20165月)。

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资源进行评审。根据原创性、创意性、适用性与技术呈现等多方面因素,遴选在全省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的校园影视资源。

3.公示公布(20166月)

对于评审入围的资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公布录用资源名单。录用资源总量为1000分钟视频节目。

4.应用推广(20166月—11月)

录用资源将作为浙江省校园影视资源库的组成部分,通过浙江教育网络电视(www.zjedu.tv)播出、展示,供学生免费观看、学习。各级教育技术中心可通过组织各种活动,实现影视资源在中小学生中的广泛应用。

5.经费补助(20168月—12月)

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源制作费补助总额为40万元。对发文公布录用的全部资源,按每分钟400元标准补助。补助经费支付到资源申报负责人,由负责人统筹分配使用。

   四、活动要求

1.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与高等院校统一将推荐申报单位和教师团队填写的资源申报表(见附件2)和参评资源(刻录光盘,一式2份)于2016年在415日前邮寄到省教育技术中心。同时,将资源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参评资源(与光盘内容相同)上传到浙江教育网络电视(www.zjedu.tv)。

 2.技术要求

 光盘报送:采用MP4格式。高清1920×1080分辨率,不低于4M码流;或标清720×576分辨率,不低于2M码流。

  网络上传:采用MP4格式(H.264编码)。高清,1024×600分辨率,1M码流;或标清,720×576分辨率,1M码流。

五、其他

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姜忠礼;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212室;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8068230E-mail2879860@qq.com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影视资源征集要求

           2.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影视资源征集活动资源申报表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51029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影视资源征集要求

                         

作为浙江省中小学优质影视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次征集活动重点面向省内教育系统,有关资源征集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选题

1.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2.要密切联系社会,贴近校园,贴近学生,记录和反映校园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与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

3.以满足学生拓展知识、培养兴趣、技能提升的需求为主要目的,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以校园文化建设、校本课程为主要选题。

主要选题内容要求如下:

序号

类别

选题方向

资源要求

1

校园文化

校园纪实

宣传学校文化、教改亮点,记录校园活动,介绍校园生活、典型人物、事件,深度探讨校园生活的热点问题

校园文艺

以校园微电影、课本剧、校园歌曲MTV、电视散文等形式反映美丽、多彩的校园生活

社团活动

介绍学校开展的社团活动、经验交流

2

校本课程

综合实践

学生在校外所进行的社区服务、走进高校、企业、军营、农村等社会实践

研究性学习

从学科拓展、社会热点、自然现象、经济问题等方面入手,组织学生个人或团队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来学习

德育教育

结合家校互动、社区合作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等

乡土文化

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教育(风土人情、自然、地理、物产等)

知识拓展

结合学科进行内容拓展,学习方法研究

3

校园电视

校园电视台建设

探索新媒体、新技术在校园电视台建设的应用;校园影视节目创作(摄制)经验、成果展示

二、技术要求

1.资源格式

所有资源均为视频资源。资源制作要充分发挥影视艺术的技术优势,做到语言清晰、画面生动、音效得当、声画同步,达到较高制作水平。

2.资源形式

资源以校园专题、校园综艺、校园微电影、课本剧、教学微视频等节目形式呈现。以单条资源为主,每条资源有明确主题和独立标题、内容完整。部分资源也可以系列片(或微课程)方式呈现,每集内容相对完整,每个系列不超过6集。资源时长一般为每条(集)4-10分钟,部分资源因内容需要时长可适当变化。具体要求如下:

1)校园专题

宣传校园文化,记录校园活动,探讨校园生活的热点问题,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摄制的主题集中的影视节目。节目长度为4-10分钟。

评价标准:主题鲜明、有新意;提倡以小见大,挖掘深刻有深度、有思辨性和正确的导向性;具有较强的可视性、说服力和感染力。

2)校园综艺

包括校园歌曲MTV、电视散文等形式。校园歌曲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中小学生演唱的歌曲,节目长度为3-5分钟;电视散文是根据师生的散文作品或其他名家名作拍摄的、艺术地将文学语言与影视语言融为一体的电视节目,节目长度为5-10分钟。

评价标准:主题积极健康有导向性;表演者以师生为主体;形式生动、活泼、有趣,具有较强的参与性、可视性和感染力。

3)课本剧

根据教材内容摄制的、具有戏剧表演特征的教学影视节目,节目长度一般为8-15分钟。

评价标准:改编与再创作要忠于原著;艺术性要为教学性服务;编导作用明显,表演生动、真实、感人;分镜头(或多机位)拍摄,后期制作精良。

4)校园微电影

主题源于校园生活,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故事情节完整特征的影视故事片,节目长度4-10分钟。

评选标准:积极、健康,传递正能量;故事情节有趣,演员表演生动、逼真;影视技术与手法运用娴熟,具有较强的可视性和艺术感染力。

5)教学微视频

 除学科教学以外的、满足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知识拓展、兴趣培养、技能提升为主要目的影视教学节目(或微课),主要以在全省范围内具有示范、启示和借鉴作用校本课程为主。节目长度3-8分钟。

评价标准:灵活、合理选择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开发,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镜头与画面要准确展现教学过程的重点与创新点。

三、其他要求

1.资源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

2.参加本次活动的必须是原创作品。若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版权,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被录用的作品,省教育技术中心拥有网络传播权以及享有参加全国资源评选、资源交流、出版发行等活动的权利;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4.已经出版发行或已被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录用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附件2

浙江省中小学校园影视资源征集活动资源申报表

申报

单位

                          (公章)

单位

地址

 

邮 编

 

项目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QQ/ Email

 

节目

名称

 

片长

本片共    集,       分钟

类别(在对应类别打√)

校园文化

校本课程

校园电视

其他

校园纪实

校园微电影

校园歌曲MTV

课本剧

电视散文

社团建设

综合实践

研究性学习

德育教育

乡土文化

知识拓展

校园电视台建设

 

 

 

 

 

 

 

 

 

 

 

 

 

 

主创

人员

 

 

  稿

 

制片或

责编

解说或

主持

指导老师

 

 

 

 

 

 

 

内容

简介

 

 

 

 

 

单位

意见

 

 

 

                                               申报时间:               

资源制作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资源制作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报表由项目申报单位据实填写,填写时请勿漏项。

二、每份申报表只用于申报一个主题资源,若同时申报多个主题的,需上报多个申报表。

三、本表栏目未涵盖的内容,需说明的,请附页说明。

四、本申报表使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有效。

  五、本申报表将作为入选作品经费支付的资料之一,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抄送:杭州外国语学校、金华二中。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办公室              201510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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