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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 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
作者:黄菊敏  发布时间:2024-05-21  浏览次数:

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

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4〕51号)转发给你们,做好布置和落实工作 

一、请各校仔细研读《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4〕51号)文件(见附件),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二、请各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建设,开设学校空间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之江汇(网址:https://www.zjer.cn)活动专栏的申报页面完成建设内容登记。空间建设与应用项目负责人请于10月15日前通过活动专栏完成相关应用案例成果材料上传市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相关成果案例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

三、省教育技术中心将部分优质成果纳入2024年按用付费、出版或推荐发表。凡被录用类别优秀(精品)资源或合格的空间建设作品市教育技术中心将分别认定为温州市中小学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一等奖、等奖并发放证书同时将根据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区域。

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8609881。

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黄菊敏 662299

附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


 

 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文件

 

浙教技中心〔2024〕51号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深化之江汇互联网学校建设,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网络应用环境,依托平台探索深化“双减”、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新路径、新模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之江汇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学校空间

学校开展数字微校、学校社团空间或家校共育空间建设,并提炼形成空间应用案例成果。建设方向及建设内容如下:

1.数字微校

数字微校是围绕资源建设、教学服务与应用探索的优质线上学校空间,分为数字微校建设校和数字微校应用校。

1)数字微校建设:面向全省中小学校开放申报,可围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艺术、信息科技6个学科申报。每所学校最多申报2个学科,每学科推荐3-10名教师成为数字微校教师学科需结对至少1所乡村学校,建成并线上共享1门学科培优类网络同步课程、1项学科素养活动和N次线上学科联片教研活动等教学服务活动,积极带动乡村小规模学校用好之江汇互联网学校资源。

2)数字微校应用面向所有乡村小规模学校开设数字微校空间,支持学校任课教师(含教共体支教教师、代课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用足用好省级体系化备授课资源、线上优质课程和名师名校研修资源,有效促进教师成长;提供班级展功能,每一个班级每学期可完成一次线上学习成果主题展,更好展示教育共富成果;做好数字赋能乡村小规模学校需求对接,有组织推动送教下乡、在线评课等名师组团帮扶活动。

3)数字微校建设分配名额:杭州、宁波、温州20所;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16所;舟山8所。已获评浙江省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示范校、云上名校或参与跨地区教共体结对的支援校不占名额。数字微校应用校的开设覆盖所有乡村小规模学校。

2.社团空间

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或团队。组织教师团队入驻之江汇社团空间,开展线上项目化教学活动。鼓励优秀学校组建学校联盟,牵头开设特色社团空间。

1)推出社团活动: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特色,2024年开展不少于4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项目化社团教学活动,活动平均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

2)分配名额:杭州、宁波、温州10所;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8所;舟山4所。学校联盟特色社团空间每个地市不超过2个。

3.家校共育空间

面向全省已通过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学校,基于之江汇数字家长学校平台开通家校共育空间组织开展家校共育“五个一”活动。

1)一门音频课程:要求围绕家校共育过程中,家长关注的难点问题、痛点问题,开发不少于1门音频课程,每门课程3-5课时,每课时3-5分钟,学习人次不少于10000人次。

2)一个品牌活动:提供1个品牌化的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活动方案,活动方案通过家校共育空间分享并被不少于10所学校引用。

3)一支专家团队:组建不少于2人的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专家讲师团,每学期面向辖区学校或支援山区海岛县开展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入选培训不少于1次。

4)一次推广活动:培育形成“一月一学习”、“推荐学习家长反馈集体研讨家长激励”等数字家长学校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开展1次区域数字家长学校应用推广活动,带动不少于10所学校开展专题学习、课程学习和分享学习。

5)一个应用案例:积极发现在推进家校共育分平台建设过程中的优秀案例和应用故事,以图文形式上报,并被省级推广不少于1次。

6)分配名额:每县(市、区)可推荐1所学校参与,已入选浙江省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浙江省数字家长学校共建共享联盟的相关学校可单独申报(不占名额)。年度根据应用绩效评选确定50个优秀家校共育空间。

(二)教师空间

教研团队、教师个人等基于之江汇空间,使用之江汇核心应用,开展教学资源建设应用、在线教育教学活动等,并提炼形成空间应用案例成果。建设方向及建设内容如下:

1.特色教学空间

教师建设个人展示空间,并开展教学推广。教师空间档案信息完善,文章资源内容特色鲜明,空间资源内容更新及时,年度空间访问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之江汇应用空间

教师参与之江汇学校空间应用,或者开展名师网络工作室、信息科技平台、艺术互联网学校、网络同步课程等功能的应用,并基于个人空间积极宣传推广之江汇服务(使用空间分享码、发布班级任务等),建设和分享的资源获得有效使用。

分配名额杭州、宁波、温州80个;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70个;舟山20个。其中,特色教学空间推荐数量不超过20%。

二、组织实施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辖区内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审核推荐和应用推广工作。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区域活动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电子稿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各设区市要制定相应的遴选规则,组织开展区域评审遴选活动,确保活动按时高质量完成。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申报和评选

本次活动的申报及推荐流程均通过之江汇(网址:https://www.zjer.cn)的活动专栏进行,材料由个项目负责人上传。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1.开设学校空间的学校于2024年5月31日前填写《2024年学校空间建设登记表》(附件2),并通过申报页面进行建设内容的登记,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培训并提供建设支持。

2.相关应用案例成果材料(附件3)按照各设区市的时间要求,由各项目负责人通过活动专栏在线提交。

3.由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及相关负责单位完成相关成果的市级评审推荐,于2024年10月30日前在之江汇平台完成在线审核及上报。

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成果案例评选,并根据申报的项目内容考核相关建设应用数据,确定入选名单并评定等次,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区域。

(二)活动推广

对本次活动产生的优秀作品予以公布,面向全省推广。部分优质成果将纳入2024年按用付费、出版或推荐至《浙江教育技术》杂志发表。

三、注意事项

(一)参赛须知

1.活动中提交的内容不得有版权争议或含有任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建设者本人自行承担。

2.活动参与者同意所上传资源内容免费向全省师生开放,并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相关活动。

(二)联系方式

1.数字微校: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45550。

2.家校共育空间: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62887

3.社团空间、教师空间: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905096,电子邮箱:645707306@qq.com。

4.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邮编:310012。

 

附件:1.区域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2.2024年学校空间建设登记表

3.2024年空间应用案例成果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5月13日


附件1

 

区域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由各设区市填写)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时间:         

序号

联系人

设区

所属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活动类别

1









2









3



























填写说明:1.区域活动联系人包含各设区市;2.扫描版和word版请发送至邮箱645707306@qq.com,主题注明“2024之江汇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联系人信息表+设区市”。省教育技术中心将以此表为准,为相关联系人的之江汇账号设置审核权限。


附件2

 

2024年学校空间建设登记表

市、县(市、区):          单位名称:             (盖章)        

适合

学段


负责人


联系方式


管理员


联系方式


团队

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或职称

建设分工

























建设

方向

1.数字微校:建设校□  应用

2.家校共育空间

3.社团空间:

少年农学院少年文艺社少年IT学院
少年科学院少年强体社七彩幼儿社

特色社团空间 (填写名称)      

是否已开通:

□是    □否

建设方案



附件3

 

2024年空间应用成果案例

市、县(市、区):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职务


手机


团队成员

姓名

单位

手机










建设类型

□数字微校建设校  □数字微校应用  □社团空间  □家校共育空间

□教师空间

成果网址


案例摘要

200字

案例

可附件上传,案例文本应注重真实性、可读性、故事性和借鉴性,文本以第三人称撰写,字数1000-3000字。

一、案例撰写格式

1.标题突出案例创新点、突破点及成效。

2.署名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及个人署名。

3.概述在总结提炼基础上,能清晰、准确表述典型做法和创新点。

4.背景与问题基于辖区或学校校情、学情、社情等,准确清晰表明在相关建设应用过程中着力思考和破解的问题。

5.案例过程提炼应用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应用场景和保障机制,着重通过若干方面描述,使用平台资源和功能解决了什么问题。

6.工作成效应用以来的成效,可前后对比。

7.特色与创新提炼若干方面的创新点。展现在空间建设应用中促进教育理念、学习环境、资源供给、教学方式、学习方式、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信息素养提升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经验,突出基于技术破解问题的实践举措、实际成效和借鉴意义。

8.案例反思提炼应用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做法等。

二、附件要求(选报)

新闻报道、图文介绍、案例视频等材料,要求如下:

1.图文介绍:压缩包形式上传,照片需提供高清原图,并附上时间、地点、内容等介绍。

2.案例视频: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内容以应用场景、实际举措和案例成效为主。图像声音清晰并配有字幕。视频片头需包含片名、制作单位(学校)和日期,片尾须标注编制单位及编制日期。制作完成后,视频采用MP4格式封装,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6∶9,比特率不低于2Mbps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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