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考生:
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含高职单独考试)录取工作已结束,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在瓯海招生办报名且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其纸质档案移交手续通知如下:
一、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领取考生在校纸质档案材料,未参加新课改的应届生及往届生还须下载附件《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双面打印、填写内容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二、考生于8月28日至8月29日将上述材料送交区招生办204室,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办理纸质档案相关移交手续,按规定由考生将纸质档案自行带至录取高校,逾期不再受理。
已经被高校录取因故不去高校报到的考生,也须于8月28日至8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至区招生办204室办理登记备案。
瓯海区高校招生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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