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各初中:
温州市2017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7年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术科加试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瓯海区高校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版权所有: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主办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咨询建议
浙ICP备05082032号-2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16号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8.0 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