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考
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考试
高中学考
  • 发文文号:
  • 发布机构:
  • 负责科室:
  • 成文日期:
关于选聘2017年4月普通高中学考选考监考员的通知
作者:王俊武  发布时间:2017-03-27  浏览次数:

各直属学校:

20174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将于48日—410日进行。为保障学考选考工作顺利实施,严明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公平的考试环境,顺利完成考试任务,经研究,决定在直属学校中选聘监考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监考员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的在职、在岗教师。

2.学考选考监考员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和学科回避“二回避”制度,即当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能担任监考工作,科任教师不能担任开考科目场次的监考工作。每一考场的监考员须来自不同的学校

3.各直属学校按附件《监考安排表》的要求选聘监考员外,还要选聘适量的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每校一名),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要求直系亲属回避。

4.监考员的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监考补贴由所在考点统一发给。

5. 各直属学校41日前登陆温州市教育考试管理系统完成网上选聘监考员工作,考点学校46日前完成网上考点考务安排工作。学校通知监考教师于47日下午3时整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务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附件:瓯海区2017年4月学考选考职业技能考试监考安排表.pdf

 

                           瓯海区高校招生办公室
                                  2017
327

 


分享到

版权所有: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主办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咨询建议

浙ICP备05082032号-2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16号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8.0 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