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
2017年下半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将于11月2日—11月4日进行。为保障学考选考工作顺利实施,严明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公平的考试环境,顺利完成考试任务,经研究,决定在直属学校中选聘监考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监考员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的在职、在岗教师。
2.学考选考监考员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和学科回避“二回避”制度,即当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能担任监考工作,科任教师不能担任开考科目场次的监考工作。每一考场的监考员须来自不同的学校。
3.各直属学校按附件《监考安排表》的要求选聘监考员外,还要选聘适量的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流动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要求直系亲属回避。
4.监考员的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监考费由所在考点统一发给。
5. 各直属学校10月30日前登陆温州市教育考试管理系统完成网上选聘监考员工作,考点学校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考点考务安排工作。学校通知监考教师于11月1日下午3时整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务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瓯海区高校招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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