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政务公开、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文史建志、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牵头负责对外联络和教育宣传信息、网络与信息化规划管理,指导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考绩考核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牵头做好教育扶贫工作。牵头党代表、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指导加强全区学校(单位)党的建设,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牵头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党外知识分子和妇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学校(单位)局管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指导教师编制、师德师风、待遇保障、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教师人事代理工作。指导全区教师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退(离)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牵头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联系指导教育学术社会团体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牵头编制全区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编制、筹措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教育事业、教育经费等年度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财会人员、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指导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教育收费管理、学生资助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学校(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和区慈善总会教育分会的管理工作。
(四)义务教育科(挂职业教育科牌子)。承担全区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非学历职业培训,指导管理教材建设和教材选用、使用、审查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招生工作和课程计划执行,规范办学行为。负责中小学的精神文明、德育、劳动教育、校外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等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年度事业发展和招生计划、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负责全区中职学生德育和职业规划教育工作。协助做好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教育等级考核。
(五)学前教育科。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及幼儿园布局调整和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年度事业发展和招生计划。负责拟订全区0-3岁早期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幼儿园教学,推进课程、教学和评价。负责全区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区幼儿园德育、劳动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幼儿园升等创优工作。指导全区早教机构的早期教育工作。
(六)民办教育科(挂法制和政务服务科牌子)。统筹协调和管理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民办教育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做好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表彰奖励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备案等工作。指导区民办教育协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教育、普法工作和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开展依法治校、教职工法制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结果反馈。指导推进全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牵头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做好无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挂社区教育科牌子)。指导、管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科技、环保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并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学生体质监测、心理健康和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和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体卫艺教学常规器材的配置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社区(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终身教育发展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指导各镇街社区学校落实工作职责,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负责实施对镇街社区教育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单位、部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社区教育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
(八)校园安全科。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维护稳定、安全保卫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指导学校消防、实验室、交通、防溺水、禁毒、反恐、反校园欺凌、反诈骗、扫黄打非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涉及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安全处置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校舍校产和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工作。承担协调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教育安保队伍建设及相关人员培训和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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