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
为有序推动我区中小学生实践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技〔2021〕2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符合《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明确规定的基地9项基本条件或营地20项基本条件的法人单位,均可申报。
2.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对照《细则》(附件1)如实填写申报表(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基地和营地),按申报类别提交如下材料(基地1-4项,营地1-5项):
①《基地申报表》或《营地申报表》;
②根据《细则》随附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③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基地600 字、营地1000字以内);
④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相关研学实践场景图片5-6张;
⑤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住宿、食堂场景图片各2-3张,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
二、统一受理
温州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单位统一向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递交电子申报材料(PDF、WORD格式电子文本各1份),其中《基地申报表》或《营地申报表》需另递交纸质材料,待初步审核通过后,再由申报单位登录“少年瓯越行”(https://kd.wzer.net/)平台点击“基地申报”填报申请市级认定。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雪影 联系电话:88596058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理解通知精神,积极申报,在规定的时间将申报材料上交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瓯海区教育局204室)。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申报的通知.docx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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