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场所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
为有序推动我区中小学生实践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场所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符合《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场所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见附件1)的法人单位,均可申报。研学场所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对照《基本条件》如实申报,需提交如下材料:
1.《市级研学场所申报表》(附件2);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1000字以内);
3.对照《基本条件》随附对应的佐证材料,相关场景图片各2-3张。
二、统一受理
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场所申报单位统一向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递交电子申报材料(PDF、WORD格式电子文本各1份),其中《市级研学场所申报表》需另递交纸质材料,待区级认定后,再由申报单位登录“少年瓯越行”平台(kd.wzer.net),点击【基地申报】申请市级认定。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雪影 联系电话:88596058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理解通知精神,积极申报,在规定的时间将申报材料上交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瓯海区教育局204室)。
附件2:
市级研学场所申报表.docx
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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