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目录
当前位置: 首页
教育技术
配备目录
  • 发文文号:
  • 发布机构:
  • 负责科室:
  • 成文日期: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温州市民办中小学校教室灯光设备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
作者:金雪  发布时间:2022-02-18  浏览次数:

                 温教办技〔20215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温州市民办中小学校

                   教室灯光设备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民办学校:

为推进我市民生实事“明眸皓齿”工程,实现中小学校教室灯光设备改造项目全覆盖,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9〕23号)精神,结合各地民办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市民办中小学校教室灯光设备改造指导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推进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绿色节能照明设备改造,改善学校教室视觉环境,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为广大中小学生打造绿色健康的视觉照明空间,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

二、技术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的规定,民办中小学校教室灯光设备改造原则上与公办学校改造标准相同,民办中小学校改造技术参数按照《温州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灯光照明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条件较好的民办学校可执行高于公办学校的改造标准。

(二)对确实存在经费困难、办学条件暂时不足的学校,教室灯光设备改造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技术指标。

1.灯具产品应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CCC认证证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 3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 0.7。

3.教室黑板(书写板)前上方应设专用照明灯具,黑板的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 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 0.8。

4.教室照明宜采用相对色温3300K-5500K的光源,光源一般显色指数(Ra)不宜低于80

5.为减少眩光,教室灯具出光口建议采用防眩光面板或扩散膜+格栅的防眩光结构,教室不宜采用裸光源照明。

6.教室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灯具宜采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灯具出光口面应低于风扇叶面。

7.黑板灯具与黑板面上沿垂直距离不宜小于20cm,与黑板书写面水平距离不宜大于70cm,尽量避免对授课老师产生直接眩光。

(三)民办中小学校开展教室灯光改造竣工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照明环境检测单位进行随机抽检,检测项目至少包含教室灯和黑板灯的“维持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和“显色指数”等指标,检测合格证书(报告)须报送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照明环境动态质量检测。

三、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民办中小学校教室灯光设备改造项目是我市民生实事“明眸皓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先行先试建立民生实事考核机制,有力推进民办中小学校改造工作。

(二)政策支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支持民办中小学校民生实事工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制订有关政策和办法,探索采用“分期付款”“以电养灯”等改造模式,积极支持和推进民办中小学校的民生实事建设工作。

(三)技术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技术单位积极开展实地调研,深入民办中小学校指导教室灯光设备改造工作,在技术上和采购方式上给予支持。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3




分享到

版权所有: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主办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咨询建议

浙ICP备05082032号-2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16号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8.0 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