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教育技术
资产公示
  • 发文文号:
  • 发布机构:
  • 负责科室:
  • 成文日期:
关于做好2021年瓯海区教育装备需求计划申报的通知
作者:金雪  发布时间:2020-09-16  浏览次数:

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瓯海区教育装备需求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聚焦“以学生为中心”,为高质量地保证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需求,认真执行《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更好地做好2021年学校(幼儿园)教育装备的配置,现将2021年教育装备需求计划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1.厉行节俭。严格执行《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装修和设备配置限额标准》(瓯财〔201996号),杜绝未到期的装备就更新、超标配置等现象;提倡已到更新期限的装备物尽其用。

2.按需配置。根据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确实需要配置的教育装备要如实申报;若发现谎报瞒报的,将直接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3.一次申报。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好三年教育装备规划,谋划好2021年度的教育装备需求计划。既要满足日常的有机更新,又要做好创建任务的需求配置,尽可能地考虑到2021年增减办学规模的实际情况(新开办学校和幼儿园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原则上一年就申报一次,不再中途增加需求计划。

二、申报内容

1.音体美器材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及设备等项目,按照2020年秋季学生人数,以生均教育装备经费(小学200/生,初中300/生,幼儿园500/生)下达到校(园),由学校(幼儿园)根据相关采购要求进行采购,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义务教育阶段的电脑、多媒体、课桌椅、灯光改造、创新实验室建设等和学前教育阶段的电脑、一体机、功能室建设等项目由学校(幼儿园)填写需求表(见附件)上报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由中心联合计财科现场核查后下拔经费或统一集中采购(另行通知)。

三、时间要求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于2020930日前将2021年瓯海区教育装备需求计划申报表报送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王建静处(智慧教育云平台-评比-2021年教育装备需求申报表)。

联系人及电话:王建静   88596758


附件:2021年教育装备需求计划申报表.xlsx

 

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2020916

分享到

版权所有: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主办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咨询建议

浙ICP备05082032号-2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16号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8.0 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