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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年瓯海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配送考核办法
作者:金雪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

2019学年瓯海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配送

考 核 办 法

一、考核依据

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温瓯教勤〔2019185)和《2019年瓯海区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合同》。

二、考核对象

6家蔬菜肉类配送公司(菜通、广益、三溢、新友、爱尔、兴农)和3家大米食用油类配送公司(菜篮子、宝中来、百丰)。

三、考核指标及分值

1.学校评价,占70%。由各中小学(幼儿园)膳食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结合平时情况(从配送食材价格、食材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由教师、学生、食堂工作人员等参与打分,对6家蔬菜肉类配送公司和3家大米食用油类配送公司分别进行综合排名,考核结果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在学校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后将结果报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单位就餐人数和排名进行赋分汇总(排名赋分: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得95分,第三名得90分,第四名得85分,第五名得80分,第六名得75分;学校(幼儿园)就餐人数:500人(不含)以下的1份计入,5001000人之间的以1.2份计入,1000人(含)以上的1.4份计入),以70%分值计入总分(【各校排名赋分总和/总份数】*70%)。

2.“飞检”督查组评价,占20%。根据“飞检”情况和平时学校的投诉情况,由“飞检”督查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对6家蔬菜肉类配送公司和3家大米食用油类配送公司分别进行综合排名,评价排名进行赋分汇总(排名赋分: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得95分,第三名得90分,第四名得85分,第五名得80分,第六名得75分),以20%分值计入总分(督查组排名赋分*20%)。

3.区校园膳食管理委员会评价,占10%。由区校园膳食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区校园膳管会排名赋分*10%)。

4.配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

1)配送食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

2)配送公司为学校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

3)配送公司对学校相关人员存在利益输送等违纪行为;

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并查实,由瓯海区校园膳食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酌情扣分。

四、综合评定及结果运用

区教育局将各项分值综合汇总后,确定6蔬菜肉类配送公司和3家大米食用油类配送公司的最终综合排名。

蔬菜肉类前4名的配送公司将继续为2020学年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蔬菜肉类)供应商,最后2名的终止合同;大米食用油类前2名的配送公司将继续为2020学年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油类)供应商,最后1名的终止合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具体考核。为加强考核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瓯海区校园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相关科室(计财科、体卫艺科、校园安全科、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人以及学校代表等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各学校(幼儿园)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各单位的考核工作,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

2.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各学校(幼儿园)有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平时的考核情况,客观实事求是地对配送公司开展考核;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纪律和要求,严禁篡改、隐匿、泄露考核信息等。对违反工作纪律并经查属实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062

 

 

 

附件:

2019学年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配送公司评价表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蔬菜肉类

配送公司

评价名次

 

粮油类

配送公司

评价名次

菜通

 

 

菜篮子

 

广益

 

 

 宝中来

 

三溢

 

 

百丰

 

新友

 

 

 

 

爱尔

 

 

 

 

兴农

 

 

 

 

(请各单位于2020710日前将考核结果(盖印签字拍照)通过钉钉发给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王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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