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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瓯海区校内劳动基地建设和运行经费申报的通知
作者:金雪  发布时间:2020-05-26  浏览次数:

关于瓯海区校内劳动基地建设和运行经费申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指导意见》,结合区局工作总体思路和我区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校内劳动基地的建设与有效运作。经研究决定,开始2020年度校内劳动基地建设和运行经费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和要求:

1.2020学年申请建设校内劳动基地的中小学,可申请建设经费,提交基地建设方案(包括基地建设总体思路、课程设置、建设经费预算明细表等);

2. 2020年之前已评定区级校内劳动基地的中小学,可申请年度运行经费,提交基地运行方案(包括基地总体概况、运行情况、各项运行开支明细表等);

3.已建成或计划建设劳动基地的幼儿园(试点),提交实施方案(含建设和运行经费明细表等)。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8日前,把劳动基地建设或运行方案通过钉钉发到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黄胜琥。区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审核或举行论证会,确定2020年的经费。

 

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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