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教装勤〔2021〕133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公布2021年度瓯海区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和劳动实践基地评定结果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各劳动实践基地: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首批温州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基地的通知》(温教办技函〔2021〕1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技〔2021〕21号)的要求,参照文件中的申报认定与管理细则,经评估组现场勘察,认定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生国防教育营地为瓯海区研学实践营地,温州市瓯海区实践学校等4个单位为瓯海区学生研学实践基地,瓯海区实践学校等7个单位为瓯海区学生劳动实践基地。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瓯海区学生研学实践营地(1个)
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生国防教育营地
二、瓯海区学生研学实践基地(4个)
温州市瓯海区实践学校 温州市瓯海区生命健康小镇中国基因药谷
温州市兰里上河基地 温州市泽雅古法造纸研学基地(适合家庭亲子研学旅行,不提倡学校集体出行)
三、瓯海区学生劳动实践基地(7个)
温州市瓯海区学生实践学校 温州市三垟湿地劳动实践基地
温州市瓯歌农林观光园劳动实践基地 温州市兰里潘桥劳动实践基地
温州市兰里上河劳动实践基地 温州市泽雅古法造纸劳动实践基地
浙江安防教育营地劳动实践基地
希望上述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和劳动实践基地进一步加强场馆和课程建设,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提高管理、强化运用,满足学生研学和劳动形式多样化需求,更好地培养中小学生的劳动技能和社会责任感。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文广旅体局,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团区委。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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