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温教办基函〔2021〕2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温州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温州市劳动教育示范校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符合《通知》中申报要求的学校均可申报,2020年已经取得市劳动教育示范校的学校,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流程:学校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2),WORD版、PDF版各一份发送到黄胜琥个人浙政钉,其中PDF需要加盖学校公章,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
三、申报截止时间: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经现场踏勘,择优推荐市里。
联系人:黄胜琥,联系电话:0577-8859180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温州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1).doc
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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