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瓯海区中小学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瓯海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瓯海区中小学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2022年10月19日——10月2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内容:
1.听取汇报。(提供纸质自评报告和盖公章的申报表各3份)
2.现场踏勘。
三、评估人员安排表:
组 号 | 基 地 学 校 | 带队领导 | 评估人员 |
第一组 | 瓯海区牛山实验学校 | 林文杰 | *胡建光 梁剑光 潘天真 |
瓯海区景山小学 | |||
瓯海区梧田欣园幼儿园 | |||
瓯海区宏悦景园幼儿园 | |||
瓯海区南瓯幼儿园 | |||
温州榕园学校 | |||
第二组 | 温州高铁新城实验学校 | *黄国良 吕雪影 杜丽君 | |
瓯海区潘桥陈庄小学 | |||
瓯海区潘桥老竹小学 | |||
瓯海区郭溪燎原小学 | |||
瓯海区山水名都幼儿园 | |||
瓯海区第一幼儿园 | |||
瓯海区仙岩第一幼儿园 |
瓯海区教育局
2022.10.17
附件1
温州市瓯海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
为切实做好我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校内劳动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学生劳动教育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一、校内劳动基地应具备开展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劳动教育领域中适合中小学生某一模块实践活动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根据中小学生年龄认知水平开设相应的活动课程,通过中小学生的体验活动,促使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劳动行为的养成,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全面培养,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校内劳动基地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做好课程建设,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教育内容和劳动教育主题,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教育活动和流程,保证劳动教育课程的有序实施。
三、校内劳动基地建设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 场所要求。依托校内现有的场馆、设施设备和空地开发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至少一次性可以容纳1个班(45人)及以上的活动,承担开展半天以上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二) 课程设置。校内劳动基地应从生活技能训练、农业劳动实践、工业劳动实践、服务性劳动实践、手工技艺体验、科学探究、技术与设计等模块中选择若干个活动项目,结合本校实际开出相关课程,每周至少一节劳动课,每学期至少开展一周的劳动教育主题活动,活动教学区与实践体验区宜为一体,区域的设置应满足开展劳动互动的需要。
(三) 人员要求。每个校内基地至少要有专人负责,有校级领导具体分管,需要配置至少3人的兼职指导师。
(四) 安全保障。校内劳动基地应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活动场所、设施、器材的安全性。活动前应向学生讲清与劳动实践内容相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 制度保障。校内劳动基地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规范、安全操作规范、活动预约等制度,营造氛围,制度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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