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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瓯海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首批特色劳动实践教室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金雪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

温瓯教装勤〔202359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瓯海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首批特色劳动实践教室

                   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的工作,促进我区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劳动教育行动方案的通知》(温教基﹝202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瓯海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首批特色劳动实践教室创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特色劳动教室申报范围为学校校内及周边专门用于劳动教育教学的教室或场所,产权归属于学校。

二、评定标准

(一) 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1。

(二) 特色劳动实践教室

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2。

三、评定流程及要求

(一) 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1. 自主申报。各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场地(场馆),明确劳动教育的主题方向,制定方案及经费预算,在2023年4月10日前将附有各项经费预算明细的方案(附件3)上报。

2. 审核阶段。在2023年4月30日前,区教育局评估组对各学校方案及经费预算先后完成现场审核、经费核定、指标下达工作。

3. 建设阶段。学校参考附件1《瓯海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费预算,在2023年8月底前完成场地(场馆)建设。

4. 自评阶段。各学校参照附件1《瓯海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做好自评,写出自评报告,自评材料和申报表在2023年9月10日前上报。

5. 考核阶段。2023年9月中旬开始,区教育局评估组组织进行现场考核,本次考核采用实地考核的形式,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6. 认定阶段。考核结束后,区教育局评估组根据《瓯海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汇总各校内基地考核结果,并根据排名提出初审意见,再提交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认定2023年瓯海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 特色劳动实践教室

1. 自评申报。学校根据《瓯海区中小学特色劳动实践教室评价表》(附件2)要求开展自评,填写《瓯海区中小学特色劳动实践教室申报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场地图片2-3张),于6月30日前向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递交《申报表》电子稿1份和相关材料电子文本1份。

2. 遴选评定。教育局根据学校自主申报材料,现场考察考量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特色亮点及在本区域的示范推广价值进行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 提供充足保障。高度重视,支持学校劳动教育的开展,对年度内有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劳动实践教室建设任务的学校在资金安排、活动开展等各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二) 加强申报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按期申报,申报必须客观、如实、准确,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实践教室建设工作由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牵头实施,结果名单由瓯海区教育局发文公布。

(三) 建立摘牌机制。落实抽检制度,对已认定成功但没有正常使用的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实践教室,责令学校限期整改或予以摘牌处理。

请各校务必把握各阶段的时间节点,根据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建设和迎评工作,以确保我区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实践教室建设务实有效。联系人: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吕雪影,电话:88592201。

 

附件:1. 瓯海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

2. 瓯海区中小学特色劳动实践教室评价表

3. 瓯海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4. 瓯海区中小学特色劳动实践教室申报表

                       温州市海区教育局

                         20233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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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印发



附件1

    瓯海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

为切实做好我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校内劳动基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学生劳动教育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一、场所要求。依托校内现有的场馆、设施设备和空地开发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至少配置5个及以上的劳动实践教育场地(其中劳动实践教室或实训基地1个及以上),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一次性至少可以容纳1个班(45)及以上的活动,承担开展半天以上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教学区与实践体验区宜为一体,区域的设置应满足开展劳动互动的需要

二、课程设置。校内劳动基地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基地应从生活技能训练、农业劳动实践、工业劳动实践、服务性劳动实践、手工技艺体验、科学探究、技术与设计等模块中选择若干个活动项目,结合本校实际开出相关课程。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周的劳动教育主题活动,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至少有5个适合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的主题课程,对不同学段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有安排校外劳动实践活动

三、人员要求。每个校内基地至少要有专人负责,有校级领导具体分管,需要配置至少3人的兼职指导师

四、安全保障。校内劳动基地应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活动场所、设施、器材的安全性。活动前应向学生讲清与劳动实践内容相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制度保障。校内劳动基地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规范、安全操作规范、活动预约等制度,营造氛围,制度上墙

 

附件2

瓯海区中小学特色劳动实践教室评价表

 

评价

评价

内容

评价标准

评价

方法

组织管理

1.组织

机构

学校有由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组成的劳动教育工作小组,分工具 体、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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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2.规章

制度

有完整配套的管理办法,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如活动管理制度、安全 防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和教师岗位责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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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3.财务

保障

日常维护经费有保障,用于劳动工具、材料的购置;财务单独列项核算,账目完整并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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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设施设备

4.场所

规模

周边场所(教室)有自主产权;

除特别有特色的周边场所外,校内教室中学原则上不小于60平方米, 小学不小于40平方米,以上场所至少能容纳45人及以上或一个班级活动的充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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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

5.劳动

工具

充足的劳动工具,摆放合理科学,更新及时、清单记录完整,能按照 容纳学生活动人数配备相应数量和规模的设施工具及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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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

6.教室

配置

有专门的劳动实践教室,参照但不限于《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木工劳 动实践室装备规范(试行)4项装备规范的通知》要求,选择适宜 的设备种类、功能规格及配备数量进行配备,适当引入新技术、新工 艺、新方法的现代劳动内容。有劳动教育教学成果专用展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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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

教育教学

7.活动

开展

满足常态开展特色劳动实践教育教学活动,有记录和总结、有考核成绩记载和劳动表现鉴定等;有组织开展学生和老师的劳动实践技能比武等活动;建有学生劳动教育类社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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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8.课时

安排

能圆满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劳动教育课时计划(有课表),每个年级 每周有不少于1节劳动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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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9.队伍

情况

根据劳动教育实践场所活动学生量科学配比专业技术专职劳动教育教师;每学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教研活动;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

特色典型

10.主题 特色

能与其它学科有机整合、相互渗透,具有温州百工百艺本土传统  特色或本校特色;适当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现代劳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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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

11.示范 推广

受到上级部门和媒体的宣传报道,在学校网站、公众号等获得社会、 家长好评,有一定的示范引领效应。

安全保障

12.管理 制度

有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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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

13.设备 规范

设备器材、材料、工具等有安装、布置、操作规范,运作良好;配有 应急急救医疗箱,监控运行正常。

14.安全 检修

岗位安全责任明确,定时开展安全风险检查。

说明:有1项评价内容不符合或3项基本符合的即不予通过。


附件3

   瓯海区学生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一、基地基本情况及发展规划(不超过500字)

 

二、劳动教育开展情况(不超过500字)

 

三、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四、初审意见:

评估组签字:

年月日

五、审定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瓯海区中小学特色劳动实践教室申报表

 

学校名称

(全称)

同一法人学校多校区的注明校区

学校类别

(小学、初中、职高)

学校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教师情况

劳动教育专职     人,兼职教师   

学生情况

班级数

 

学生数

 

 

劳动实践教室

类型

开放式:周边场所(教室)

专用教室:主题型通用型其它

 

特色

家政烹饪种植养殖手工木工物品维修

室内装饰电工其他

教室(场所)

面积(平方米)

 

申报学校意见

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校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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