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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小伙冒充“班主任” 在家长群里收“学杂费” 被判刑了!
作者:金张衡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次数:

       冒充班主任,在家校联系群里发布收取学杂费和资料费的消息,骗取十多名家长共5000余元……近日,开化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各位家长,快停止转账,这个人是骗子!”今年2月16日早上7点多,开化某校某班的班主任发现,家校联系群里不停有家长发出“已缴费”的截图。“奇怪,最近并没有向家长代收任何费用啊!”班主任翻看聊天记录,发现群里有一个人用和她一样的头像、昵称,冒充她的身份发布了收取学杂费和资料费的假消息。不少家长信以为真,第一时间向骗子贴出的二维码账户转了账。班主任和受骗的家长立即报警。

  冒充班主任的人,是怎样混进班级群的呢?

  黄某是广东人,21岁。他交代,他在网上骗取了一些学生微信的账号密码,挨个登录后,如果发现账号内有家长群的,便立即更换账号密码,并更改头像、昵称,伪装成班主任,在群里发布收费的假消息,从家长处骗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案发后退出违法所得。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法院对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个人微信账号请勿出借,如被盗号,务必及时找回或申请冻结,避免身份被冒用而损害自身及亲友的切身利益。同时,在遇到转账要求时,一定要通过电话等方式先确认对方身份,避免被诈骗分子有机可乘。

作者: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段梅 王爱勤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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