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教装勤〔2026〕59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瓯海区中小学自制具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广大师生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科学创意实验展演活动的通知》(温教技中心〔2026〕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瓯海区中小学自制教具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教师、学生
二、活动时间
上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
三、奖项设立
优秀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自制教具能手奖推优。
四、活动要求
由教师或学生自主设计制作,适合在中小学校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教学中使用,且在历届全区及以上中小学自制教具评比中未曾获奖,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改进或创新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纯计算机软件和声像资料)。
(一) 教师作品
1. 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推进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有利于落实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体现多维度教学目标。
2. 科学性。教具所示教学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
3. 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在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融合方面有所创意;能采用人工智能教育理念进行创作。
4. 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 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外形美观,教学效果良好,便于应用推广。
6. 安全性。教具使用的材料安全环保,设计结构稳定、无尖锐边角、连接部位牢固,对存在危险的自制教具应在明显位置标注警示,以保障师生及其他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 学生作品
1. 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一致,鼓励多学科知识融会贯通,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动手能力,有利于开展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 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 设计构思巧妙,富有创意,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 取材容易,制作简单,用材和使用安全,便于推广。
5. 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认知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 自制教具能手
被推荐人(教师、学生)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可以申报自制教具能手。
1. 申报市级教具能手的老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历届全省自制教具展选二等奖及以上一次;
(2) 获历届全市自制教具展选二等奖及以上二次(不含当年)。
2. 申报省级教具能手的老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历届全国自制教具展选二等奖及以上一次;
(2) 获历届全市自制教具展选二等奖及以上二次(不含当年)。
五、申报材料(作品)的要求
为切实减轻参赛教师申报负担,按照一次比赛就填报一次的原则,本次比赛只需填写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有关的表格,比赛资料均上传省之江汇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参加本次展演活动的人员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展演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自制教具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以下简称《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见附件2)。学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科学创意实验作品展演申报表》(以下简称《创意实验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以上各申报表(可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均须由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 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超过3人,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1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个人报名与团队报名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每名申报者都必须实际参与教具设计制作。学生作品的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同一学生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或亲自展演的创意成果。同一作者(含指导老师)申报作品数限3项(含合作作品)。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三) 一组或一系列含多件的申报作品,必须是内容相关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作品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及相应的名称。
(四) 提交资料的数量及格式
1. 数量。
申报者提供相应活动申报电子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作品使用视频1个、作品照片若干。
2. 格式。
①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
②作品使用视频,应采用 mp4/mov/avi/rm等格式,长度不超过5分钟。自制教具内容包含教具制作材料、工作原理和示范效果、创新亮点等。视频中所涉人员均应签署肖像授权声明,同意主办方对其享有无偿的永久的公益性宣传、展出、出版及其他使用权(或对无授权人员肖像进行适当技术处理)。
③每件展演作品通过之江汇活动广场“中小学自制教具展演”栏目,以教师或指导教师之江汇账号上传作品,网址:https://show.zjer.cn。
(五) 有以下任一现象的作品,本次活动不接受申报: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的作品;造成污染,破坏环境,有害于动植物、文物保护的作品,以及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六、其他
(一) 各校要做好本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 活动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13868679222(679222)。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6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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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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