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
通 知
各中小学:
为保障2020年下半年实验室工作平安有序,进一步落实省、市、区各部门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据我中心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自查自改工作
各校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温教安〔2019〕30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并于9月25日前将自查登记表上报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二、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工作
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将组织专人于10月至12月开展全面督查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发放整改通知单,督查结果将上报市区有关部门。
三、开展实验室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各校要认真对待实验室废物的清查和上报工作,有需要区集中处置的学校应完整填写附件4并及时上报,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将配合区环保分局在年底前进行一次集中处置。
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88596922,672095。
附件1.doc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瓯海区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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